為進一步規(guī)范我校教師專業(yè)技術(shù)職務資格評審工作,做到客觀公正、嚴謹規(guī)范,更好地發(fā)揮職稱工作的正確導向和激勵作用,現(xiàn)根據(jù)《河南省中小學(幼兒園)教師水平評價標準》(豫人社職稱〔2014〕11 號)等文件精神,結(jié)合我校實際,現(xiàn)制定我校教師專業(yè)技術(shù)職務評定量化細則。
一、評定原則
客觀公正、嚴謹規(guī)范。
二、量化構(gòu)成
本細則量化由資歷、平時考核(70分)、學生管理(10分)、民主測評(20分)、業(yè)績、特殊加分六部分構(gòu)成。
三、排序與指標分配
參評教師按照積分由高到低排序,按上級職改辦下達的指標數(shù)由高到低進行分配。
四、量化指標及計分辦法
必備資歷學歷證明:教師資格證、任職資格證、繼續(xù)教育證、普通話證、***學歷證書及學位證、***高學歷證書及學位證。(原件)
(一)資歷分(此項不封頂)
1.教齡分,自參加教育教學工作開始每滿一年計0.5分。(其他序列按工齡加分)
2.合格學歷(大學??疲?分,每高一級學歷加1分(進修非專業(yè)學歷不計分)。
3.任現(xiàn)職以來,擔任班主任工作每滿1年計1分。中途解聘,當年班主任資歷取消。
4.中層干部等同班主任加分。中層干部兼任班主任,按就高原則計分。
(二)平時考核(70分)(參評***教師的計算近6年考核,參評中級教師的計算近4年考核)
1.教師:平時考核70分。
2.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師:平時考核70分。
(三)學生管理(10分)
班主任按考核成績計算。根據(jù)[2014]11號文件附則第二十三條,擔任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的相應計分。
(四)民主測評(20分)
1.全體教職工民主評議(10分)
2.職稱評定領導小組評議(10分)
(五)業(yè)績加分: (任現(xiàn)職以來,不同課、稱號、課題、項目等按照***高獎累計加分)
1.課
①優(yōu)質(zhì)課:
級別 | 一等獎 | 二等獎 | 三等獎 |
*** | 0.5 | 0.4 | 0.3 |
省級 | 0.4 | 0.3 | 0.2 |
市級 | 0.3 | 0.2 | 0.1 |
②示范課、觀摩課:
級別 | 一等獎 | 二等獎 | 三等獎 |
*** | 0.4 | 0.3 | 0.2 |
省級 | 0.3 | 0.2 | 0.1 |
市級 | 0.2 | 0.1 |
說明:課指任現(xiàn)職期間,通過學校上報的各級各類課,同一課題按***高獎計分。
2.綜合評優(yōu)
①***教師、***教育工作者
級別 | 模范教師 | ***教師 | ***教育工作者 |
*** | 0.8 | 0.8 | 0.8 |
省級 | 0.6 | 0.6 | 0.6 |
市級 | 0.4 | 0.4 | 0.4 |
②師德標兵、師德先進個人
級別 | 師德標兵 | 師德先進個人 |
*** | 0.6 | 0.5 |
省級 | 0.4 | 0.3 |
市級 | 0.2 | 0.1 |
③學術(shù)技術(shù)帶頭人、名師、文明教師、教學標兵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、***(文明)班集體、***班主任
級別 | 分值 |
*** | 0.6 |
省級 | 0.4 |
市級 | 0.2 |
以上以上級政府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、教育行政部門命名文件為準,同一稱號按***高獎計分。
3.素質(zhì)教育、教科研成果
①學生社團、開發(fā)、實施校本課程、綜合實踐活動受到教育行政部門表彰或組織觀摩學習
級別 | 分值 |
*** | 0.4 |
省級 | 0.3 |
市級 | 0.2 |
②科研成果
主持人得分 | 一等獎 | 二等獎 | 三等獎 | 主持人得分 | 良好 | 合格 | |
省級***成果 | 0.4 | 0.3 | 0.2 | 省級課題 | 0.4 | 0.3 | |
市級***成果 | 0.3 | 0.2 | 0.1 | 市級課題 | 0.3 | 0.2 |
同一活動、課題按***高獎計分。
4.論文、著作(正***)
級別 | 得分 |
出版學術(shù)著作、參編教科書 | 0.4 |
在本學科核心期刊發(fā)表論文 | 0.3 |
在教育教學類CN刊物發(fā)表論文 | 0.2 |
5. 學科、體育、藝術(shù)比賽及展示活動等(學校指派、教育主管部門組織)
級別 | 一等獎 | 二等獎 | 三等獎 |
*** | 0.4 | 0.3 | 0.2 |
省級 | 0.3 | 0.2 | 0.1 |
市級 | 0.2 | 0.1 |
同一項目、節(jié)目、活動等按***高獎計分。
6. 安全優(yōu)質(zhì)課、健康教育優(yōu)質(zhì)課等活動
級別 | 一等獎 | 二等獎 | 三等獎 |
*** | 0.3 | 0.2 | 0.1 |
省級 | 0.2 | 0.1 | |
市級 | 0.1 |
同一課題按***高獎計分。
(六)特殊加分
參加“兩區(qū)支教”老師支教期滿加1分,校際交流教師滿三年加1分。
以上各項計分由相關處室計算,辦公室匯總。
未盡事宜,由職評領導小組研究決定。
說明:
1.外單位調(diào)入教師的班主任、獲獎等經(jīng)歷的認定由職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調(diào)查組實地查證落實,向職評工作領導小組匯報,由職評工作領導小組認定。
2.經(jīng)查證落實的有償辦班、私定教輔、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等違反師德師風規(guī)定的教職工,不得參加當年職評。
新鄉(xiāng)市第二十二中學
2014年11月7日